关于开展陕西省外语学科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4    浏览次数:

为推进我省外语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促进我省外语学科学术繁荣,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清华大学出版社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外语学科专项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中国特色外语教育理论创新与实践研究

2.新文科背景下外语类专业学科建设与课程建设研究

3.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与外语学科融合发展研究

4.高校外语“金课”建设标准与评价研究

5.新时代背景下外语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创新实践研究

6.新时代外语语言测试、语料库建设及教材体系建设研究

7.“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政策和实践研究

8.国别与区域研究、舆情研究等

9.对外话语体系与国际舆论话语能力研究

10.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

11.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研究(国别区域文学研究)

12.中华优秀文化对外传播与文明互鉴研究

13.陕西高校外语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案例研究(“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智慧教育、虚拟仿真实验室等)

14.陕西文学外译、文化外宣研究

15.外语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问题

本项目列示的为研究方向,具体题目自行拟定,要避免研究题目与研究内容过宽过大。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现面向全省公开申报,由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组织实施。项目申报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清华大学出版社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联合清华大学出版社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5000—10000元。资助经费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基于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外语学科研究工作特点,研究项目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提交结题申请,书面提交3-5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及2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省社科联与清华大学出版社组织对拟申报项目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根据需要指定本单位人员担任项目组主持人或成员,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和外语学科专项课题,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八、申报时间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七份)及汇总表,在2019年3月9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XHYKJC@xaau.edu.cn

联 系 人:钟晨超

联系电话:029-8425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