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二级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学术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体制机制建设,规范二级学院(部)学术事务管理,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西航院字〔2015〕6号)规定,拟在各二级学院(部)设立学术分委员会(学术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学术小组)职责

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学术小组)对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重大学术事项审议、评定和咨询等,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并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委派的有关工作。

二、二级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学术小组)组成

二级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学术小组)成员由所在二级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原则上由本院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组成(可校级特聘教授),报校学术委员会备案。二级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委员一般为5-9人的单数组成,其中担任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2,设学术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名。委员人数等于5人,称为学术小组;委员人数为7或9人,称为学术分委员会。

三、其他要求

请二级学院(部)按照《西安航空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以及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的学术委员会章程。并于2020年8月7日前完成学术分委员会(学术小组)的成立工作,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纸质文档)报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郝  杰      029-84258597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